叫到你的時候,你要去法官前面。準備好要簡單並清楚解釋你的案子。在出庭前把你要講的內容寫下,以免忘記。不要講太久,只講和主題有關就好。法官希望你直接了當。他們一天要審將近八十件案子。你講的時候,法官可能會打斷你,問你問題或評論。
你 有越多證據 (唸成EV-i-dens) 支持你的陳述越好。證據是用來証明案子的資訊。如果你有証人 (可以證實你的話的人),把他們帶來,法官可能會讓他們發言。記住這不是真正的審判。如果法官不讓你的証人發言,假如有審判的話,他們也許可以在審判的時 候作証,有時候在審判前你也許要出庭很多次。
如果法官沒有馬上作決定的話不要驚訝。大多數的家事案件要花好幾個月才會結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