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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家事法庭及如何 與律師溝通的指引

家事法庭需知

請提早到達法院。 法院在早上八時三十分開門。 通常您需要排隊等候進入。您進入法院后, 可能仍要等候。 請帶筆和读物以消磨等候的時間。儘量不要帶小孩出庭。如果您一定要帶小孩, 您可以把他們留在兒童中心, 但只能是您本人在法院出庭的時候。 請穿著整齊。 不要穿短褲、拖鞋或背心。

誰會在法庭出現?

當您在法庭時, 其他人也會在場。其他律師可能也在那裡等待他們的案件。在場的法庭工作人員穿制服和白襯衫。 法律職員會在場恊助法官。 法庭速記員 (stenographer 讀音sten-AH-gra-fer) 可能把您案件中每個人的供詞打成文字。有時候會用機器代替人手記錄。 所有與您案件相關的人士都可能在場,包括社工、紐約市兒童服務局的代表律師、紐約市的代表律師、您子女的代表律師(稱為法律監護人law guardian 讀音 law GAR-dee-an)或您子女另一方父母的代表律師。 誰人在場由您案件的類型而定。

我可以在庭上發言嗎?

當您在法庭時, 您必須脫帽、肅靜、對法官和其他案件相關人士表示尊重。 請不要打斷法官的講話。在庭上,您會有機會發言。(有時候預先寫下您要對法官說的話,會更有幫助。)

我可以呈遞文件給法官嗎?

有時候可以。 大多數情況下,法官會閱讀您要上呈的文件, 但并非總是如此。 如果您有文件要呈遞法官, 請確保文件工整, 可能的話打印出來。請為案件其他相關人士準備副本。 請記住給自己預留副本。 您也可以呈上證書,向法官證明您已完成可能與案件有關的課程, 如育兒技巧的課程。

我如何與我的律師溝通?

從您的律師那裡獲取愈多資訊愈好。如果您需要在出庭日之前與律師商量案情, 請找出致電您律師的最佳時間和最佳地點。詢問您的律師是否有其他聯絡方法,如電子郵件或傳真號碼。請確保您的律師能夠與您聯繫。如果您搬遷, 記住給您的律師新的聯絡資料。

您的律師在案件中代表您本人,您告訴律師的一切事情都是保密的 (confidential 讀音con-fi-DEN-shul)。這是指您的律師不准把您的說話內容告訴他人, 包括法官、另一位律師、兒童福利局人員或任何其他人。

在對案件作出重大決定前,應與您的律師商量案情。下決定前,要肯定自己能接受這些決定。如需要更多時間考慮,您可以提出來。請記住,您可以在您案件中作出所有決定。您的律師為您提供提議和意見,而不是為您作出決定。

如果我的律師不回覆我的電話, 該怎么辦?

如果您對法庭指派給您的律師有意見,您可以要求更換律師或自己雇用另一名律師。在某些情況下,法庭不會為您指派新律師。如果您的律師在法律服務機構工作, 您可以與其上司溝通。

如果您的律師不回覆您的電話, 而您需要給他/她資料, 您可以用其他辦法,如寫信、寫電子郵件或傳真等。

我如何與案中其他律師溝通?

您案中可能會有其他律師。法律監護人或會代表您的子女。案件另一方或會有代表律師。這些律師為他們代表的一方服務,正如您的律師為您服務一樣。他們在法律上對您沒有責任。案中其他律師不准與您談及案情,除非您和您的律師准許他們這樣做。除非您的律師在場,否則您子女的代表律師不准與您說話。

我需要保留案中相關的所有文件嗎?

需要。您需要保留您任何從案件相關人士處取得的所有文件,尤其是您從法庭獲取的命令。這一點非常重要。

如果您有監管令 (custody 读音KUS-to-dee)、探視令 (visitation读音vi-zi-TAY-shun), 或保護令 (order of protection OR-der of pro-TEK-shun), 最好準備兩份以上副本。 (保護令是法官下達的文件, 裡面 規定各方人員如何接觸的條例。如果想了解更多資訊, 請參看本中心指南中“保護令”一章。)您可能需要把一份保護令的副本存放在安全的地方,并隨身攜帶一份副本。

您應保留交給律師、法庭、兒童福利局(ACS)和任何其他案件相關人士的文件。這一點非常重要。

還需要保留什麽東西?

當您的案件仍在家事法庭受審時, 最好保留所有與兒童福利局、代理機構社工或您子女另一方父母聯繫的記錄。最好的方法是準備一本筆記本,寫下所有案件相關人士的說話內容及行為,并記錄其日期。例如,您的案件涉及探視權, 您可以用筆記本記下探望日期、您與子女另一方父母達成的協議或遇到的問題。

另外,您需要保留所有寄出信件的副本。您應寫下所有寄出郵件的日期。您也可以寫下所有接收郵件的日期。

您需要準備一份與您的律師聯繫的記錄,以便將來出現問題時使用。

我要怎樣對自己的案件負責?

您必須清楚地知道每一個法庭命令所要求您做的事情。 要服從所有的法庭命令。如果您不服從, 法庭可以對您進行罰款、判獄或採取其他行動。

如果您還未清楚在下次上庭之前您需要做的事情, 絕不要離開法庭。如果兒童福利局帶走了您的子女, 您必須清楚怎樣做才能要回子女。

如果您需要取消預約, 一定要預先打電話。預約律師、社工或任何案件相關人士, 都應這樣做。如果您可能會遲到或還未完成出庭日之前需要做的事情, 務必事先通知您的律師。

需要記住的重要事項:

  • 不要簽署任何您未閱讀的文件。
  • 在作出重大決定前, 與您的律師商量。
  • 如有任何不明白的資訊,請別人解釋。
  • 請保存所有已簽署文件的副本。

這份材料不能代替與律師的咨詢會面. Family Legal Care鼓勵所有和刑事及家 庭法庭系統相關的人向律師咨詢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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